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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侯娟娟 韩堃 实习生 孔佳欣
为帮助职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缓解独生子女在照顾父母时面临的工作与家庭平衡难题,8月21日,驻马店市总工会网络宣教和职工服务部工作人员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独生子女在赡养父母方面的压力日益凸显。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实施,为这类职工提供了一定的时间保障,使其能够在父母患病时安心陪伴和照料,切实履行子女的赡养责任。
驻马店市总工会网络宣教和职工服务部工作人员昝家鑫介绍:“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落实,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他强调,护理假通常适用于父母患病住院的情况,职工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次或一次休完,假期不跨年度结转。
在解读过程中,对于如何申请陪护假,昝家鑫也给出了详细说明。职工在申请护理假时,需向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父母的患病证明、住院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单位或企业批准后即可休假。在享受护理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昝家鑫表示:“驻马店市总工会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与监督,推动各单位积极落实护理假制度,确保独生子女职工在尽责照顾父母的同时,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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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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