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用药更安心!药品“电子身份证”扫码新规落地

    点击量:1166

全媒体记者 胡耀光 张雪

7月1日起,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正式启用药品追溯码扫码结算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今年3月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所有医保结算药品均需通过扫描专属追溯码完成交易,该措施将有效防范假药、回流药等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每盒药品的追溯码如同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完整记录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全流程信息。按规定,每个追溯码仅允许产生一条销售记录,若出现重复扫码情况,则高度疑似存在药品串换、回流销售或假药问题。

为方便公众核验药品来源,国家医保局开通了便捷查询渠道。消费者只需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即可实现药品追溯信息一键查询: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或在消息对话页选择“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后,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即可获取详细销售记录。

查询结果将呈现三种状态:若暂未查询到销售信息,建议两日后重新扫码,仍无记录可向售药机构或监管部门反馈;仅显示1次销售记录且确为本人购买,表明药品来源正规;若出现2次及以上销售记录,或显示非本人购买记录,极有可能涉及问题药品,消费者可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售药机构赔偿。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使用非官方渠道软件扫描追溯码,无法获取医保销售结算信息,建议认准“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验。2026年1月1日起,该扫码机制还将覆盖全部医药机构,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编辑 詹云清)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驿城区朱古洞乡柴坡村:誓言铿锵铭初心 薪火相传启新程

下一篇:深腰雨靴踏泥泞 天中赤子护榕江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