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取消户口薄新规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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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韩莉 苏磊

日前,民政部就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婚姻登记取消户口簿等新规引起广泛关注。

在过去,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以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然而,这一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登记难度和复杂性。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国家民政部门积极推行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婚姻登记条例拟修改,结婚、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

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五条明确,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草案中第八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也就是说,草案取消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

同时,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也不再需要出示户口簿,仅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两项。

针对上述情况,市民表示比较赞同,觉得在结婚登记在程序方面简化了,为新人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体验,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更多活力。(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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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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