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光的平凡||李红:将检察智慧形成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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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卓婷婷 张恒

公诉席上没有她的身影,聚光灯下没有她的脸庞,但她每天穿梭在各个楼层,上传下达,谏言献策。无数个夜晚伏案写稿,将检察智慧形成文字,她经常在灯火璀璨中结束一天的工作。她就是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红。

闪光的平凡||李红:将检察智慧形成文字

李红2003年进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8年负责办公室工作,她不厌其烦,对待工作认真、细致,高标准、严要求。

李红表示:“在办公室工作这么多年,比较繁杂,看似是一件小事,我始终坚持的就是把这个平凡的事情做成精品,把每一个简单的工作,做成典范。”

办公室连接上下,协调各方,工作琐碎繁杂,大到会议安排、报告起草,小到电话接听、文件传递,李红都悉心关注,及时提醒,及时跟进,既当“教练”又当“运动员”。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陈亚龙告诉记者:“提到李主任,映入我眼帘的第一个词语就是良师。我记得当时有一条通告改了7、8遍,李主任手把手地站在我的身后,告诉我这句话应该用怎样的词汇,会更加准确。李主任在我心目中,感觉就是一个掌舵者。她事无巨细,总是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为我们指明方向,但她又不去过分地干预,就像一个大家长,站在孩子的身后,看着孩子去成长,去进步。”

办公室靠文稿立身,既要一丝不苟,更需推陈出新,每一篇文稿,大到框架结构,小到遣词造句,李红都要仔细审阅。大量的总结汇报、领导讲话、简报信息等文字材料都是她放弃了节假日休息时间完成的。

为开创工作新局面,针对信息采编率不高、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每月月初李红都会根据上级检察院信息采编要点和工作重点,拟定信息主题,有针对性地编发简报,并及时报送上级院。推出重点工作周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院重点工作的每周进展、工作成绩和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很好地发挥了“机关的枢纽,对外的窗口,领导的助手”的办公室作用。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建军表示,李红同志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把检察事业视为高于一切,她勤于学习,善于创新。不断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她乐于奉献,舍小家,顾大局,用实际行动展现出了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

在21年的工作中,李红从未放弃学习,自己学,带领大家学,市检察院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精神,全市检察长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等她都及时组织学习研讨,交流启发,不断提升办公室文字材料的高度深度和厚度。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曹源源:“每次我们支部在一块儿讨论的时候,看到她的学习笔记。我们都感到非常惊讶。不知道她在什么时候挤出时间就做了那么多的功课。这也是我们非常钦佩的一点,这种精神在无形中就是一种鼓励,就是一种带动。让我们自觉地激励自己,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胜任这样一份工作。”

李红牢牢抓住以文辅政这一核心,2023年共起草各类综合文稿26篇,编写检察情况反映39期,市院采用31篇,省院采用4篇。先后获得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李红虽未直握法律利剑,但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担负好了“笔杆子”“大管家”的责任。以匠心与坚守奉献检察事业,书写无悔人生,孜孜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编辑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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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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