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禁止4个月!本月起,驻马店进入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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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全市禁渔期。3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驻马店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公安部门将给予严厉打击。

据悉,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禁渔期制度。

禁渔时间: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在禁渔期内,人工养殖的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须报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常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地笼网、绝户网和迷魂阵进行捕捞;禁止宣传、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垂钓。

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和妨害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分别予以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0396-2665556 110 13839639793(记者 刘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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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今日驻马店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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