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河南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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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记者 陈静)为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2月8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河南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省范围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范围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治理企业”)。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和汽车制造、蓄电池生产、制鞋、电子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等各重点行业领域10人以下工业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部署。

本次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是什么?《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

《方案》指出,本次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安排部署、治理整改、全面总结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月—6月)。各地要确定治理企业名单,建立健全治理企业台账,补充完善治理企业基本信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治理企业情况,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治理整改阶段(2022年7月-2025年6月)。被治理企业应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完成专项治理的治理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由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治理企业的督促指导,并认真做好年度总结。省卫生健康委每年对全省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和通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7月—12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全面总结工作,客观评价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体评估和全面总结。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方案》强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治理企业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根据治理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进行分类指导,广泛宣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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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河网

责任编辑 / 张雪凝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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