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发布严打涉疫情网络谣言违法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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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扩散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驻马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驻马店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的通告。

通告劝诫广大网民对网上涉疫情信息要仔细辨别,从官方途径获取权威疫情信息。不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传播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网民朋友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等传播的无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和公安部门举报。

自媒体平台和网民朋友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全市各类网站平台和新媒体从业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自媒体平台和广大网民应积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正面宣传不偏离,虚假疫情不能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自我防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严禁通过新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对网站、公众账号等传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置。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对涉疫情网络谣言等网上违法信息进行监督举报。

附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在此情况下,可以判处传播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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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张雪凝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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