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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刘国福 )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近日,泌阳县印发《泌阳县脱贫攻坚就医保障工作专项方案》,就贫困人口就医保障做出具体规定。
一是扩大贫困人口重症慢性病诊疗范围。将贫困人口中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标准及患9种重大疾病人员的门诊就医全部纳入城乡居民重症慢性病管理;对不符合重症慢性病标准的贫困患者,不需住院又确需长期服药治疗的,也按重症慢性病患者对待;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农村贫困人口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当地卫生院门诊就医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
二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保起付线部分由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合规部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由县财政“兜底”;在县外医院住院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部分按照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救助。
三是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患者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由医保基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经办机构负责与垫付医院结算。
四是落实贫困人口健康签约服务制度。将全县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健康签约服务范围,为每个贫困户明确一名家庭医生,在医疗服务团队指导下,具体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健康指导、健康咨询、联系转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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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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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