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看病负担!河南发文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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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露露)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悉,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入医疗救助制度;自2022年5月1日起,同步实施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调整。

减轻看病负担!河南发文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哪些人群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据了解,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包括哪些?

医疗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

关于住院救助,记者了解到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不低于90%的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不低于7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不低于65%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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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河网

责任编辑 / 杨盼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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