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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象新闻记者从中国银监会网站获悉,2021年12月,河南银保监局驻马店分局分别发布了驻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6号和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汝南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高冉和周莫严被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书显示,汝南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余万军)的主要违法事实是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予以罚款30万元。
高冉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对汝南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被给予警告。
周莫严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对汝南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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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象新闻
责任编辑 / 孔荣荣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