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疫情防控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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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范围

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记者樊霞)记者2月1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日前发出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通知,对重点保障企业通过专项再贷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根据通知,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范围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对于上述重点企业,我省决定通过专项再贷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使用专项再贷款的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在我省的分支机构,以及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

根据要求,银行可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

同时,对享受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银行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省财政按中央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25%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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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 / 庄皓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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