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长司机离职后冒充局长 开宝马“签单”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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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潇湘晨报》报道,34岁的郴州人段华(化名),凭着在交通局两年的司机经历,竟然冒充局长在烟酒店“签单”,轻易骗走名烟名酒价值31万多元。11月5日,“段局长”第四次到同一家烟酒店“签单”,准备又拿走十多万元的烟酒。迟迟没领到货款的店主开始警觉,遂向警方报案。

11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了解到,段华涉嫌诈骗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

结识“局长”,以为得到“大客户”

全斌(化名)是郴州五岭广场附近一家烟酒商行的店主,经营烟酒已有二十多年。今年10月,经过婶婶的介绍,他认识了苏仙区交通局的“段局长”,“年轻有为”的段华很快成为全斌的“大客户”。

10月24日,段华叫全斌准备一些烟酒。“他告诉我,今天省里来了一些领导,需要一些烟酒来应酬。”全斌回忆,按照段华的要求,他准备了“和天下”香烟20条、软芙蓉王香烟20条、飞天茅台酒24瓶、十年五粮液24瓶、内参酒12瓶,价值96960元。当天,全斌将烟酒送到郴州市交通局门口,装进段华驾驶的一辆宝马车内。

10月27日,段华要求全斌准备“和天下”和软芙蓉王香烟各20条,飞天茅台酒60瓶。随后,段华驾车来到全斌的烟酒店,全斌将价值102000元的烟酒搬到段华车上。

10月31日,段华又从全斌的烟酒店拿走40条香烟和72瓶茅台酒。全斌问及结账的事,“局里的财务还没有报账,等过两天报账以后就一起结算。”段华说。

短短的七天内,“段局长”从全斌的烟酒店拿走了120条香烟、192瓶白酒。全斌仔细一算,段华三次“签单”的烟酒,价值315360元。

对于“段局长”的签单,全斌起初并不担心,因为供货单注明的单位是苏仙区交通局,且每一次都有段华本人的签名。

11月5日,全斌又接到段华的电话,要他准备40条香烟和72瓶白酒。

“他说下午过来拿。我这次就有点起疑心了。”全斌马上四处打听,确定段华不是“真局长”,便马上报警。

当天下午,“段局长”又开着宝马车来到全斌的烟酒店,准备提货。他没有想到,公安民警出现了。

1980年出生的段华是郴州市北湖区人,职业中专毕业后一直待业。据其交代,从2011年到2013年,他到苏仙区交通局为局长开车。离开交通局后,他打起了“当局长”敛财的主意。

从全斌处骗来的价值30多万的名烟名酒,段华转手卖给其他的烟酒商行。“大部分钱被我吃喝玩乐用完了。”段华称,案发时只剩下5万块钱。

据全斌透露,郴州还有其他烟酒商店曾遭段华诈骗。目前,警方正对该案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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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 / 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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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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