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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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广电融媒体消息:生活中,消费者有时会与保健食品打交道。但是,对于该市场易发的虚假宣传、无照经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不少消费者总会因缺乏这方面的知识而轻易中招。近日,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使得保健食品迎来史上最严监管。驻马店市执法部门也将加大整治力度,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健食品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据了解,12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保健食品监管内容进行了细化,保健食品标准更清晰,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将不再面对眼花缭乱的各种食品标准,标准将更统一。

市场监管总局也围绕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焦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用整改落实的积极成效提高百姓对保健食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健食品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那么,什么是保健食品?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要注意什么?又如何避免掉进保健食品消费误区呢?

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股股长张瑞回答了记者的疑问,她介绍说,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是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一种食品,不能治疗疾病。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简单地做到五看,要看销售场所的资质,就是注意营业场所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再一个要看保健食品标志。正规外包装上产品都会标注有蓝色小帽子,下面都有保健食品字样,俗称为蓝帽子。还有看没有注册证号。看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切记预防治疗疾病的不要买,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不要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不要购买,最后就是保健食品广告中声明和产品外包装都会标注有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标示警示语。

保健食品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据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拆包装之前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的重要渠道。保健食品包装上的声明信息不直观、标注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注意,消费者容易被“忽悠”、被欺骗。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要求加强对保健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规定销售者应当核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不得销售;保健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在近期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也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特别是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规定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提高关注度。要求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高关注度。另外,规定警示区的面积大小——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明确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保健食品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目前,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已经多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宣传。下一步,还将根据近期出台的这些新规,继续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让公众明白消费,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

在此,再次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 不能替代药物,要理性看待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称有预防疾病和治疗的,一律不要买,更不要盲目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等,有病还是要到正规医院治疗。 (记者 朱丽娟 实习记者 李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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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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