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网上造谣等行为将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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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法规,将在这个11月开始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于11月1日生效,“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从行政处罚正式入刑。

“刑九”对“网上造谣”等行为说不

11月1日起,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造谣传谣等行为,将面对更强有力的法律制裁。“刑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九”还规定,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在国家统一考试中,组织作弊将面临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而找人替考将处拘役或者管制。

“刑九”还对伪造、买卖驾照,虐待老幼病残,校车超载等舆论反映强烈的行为作出了入罪规定,“嫖宿幼女罪”这一存在18年的罪名被正式废除。
 
出现群体性投诉,经营者将被约谈

《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该办法,经营者若出现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八种情形,将被消协组织约谈。据悉,约谈内容包括告知被约谈单位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行为的危害,建议整改内容和期限。对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经营者,消协组织通过公众媒体进行披露,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的,消协组织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

环评资质管理新规剑指“红顶中介”

环保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为从制度上解决环评普遍存在的审批环节不够公开、“红顶中介”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新修订的环评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从事技术评估的企业,均不得申请环评资质。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环评机构监管机制。办法明确,赋予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权限,出现问题的要加重处罚,一律实行从环评机构到从业人员的双重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国家到地方的四级诚信档案数据库,及时记录并向社会公布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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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责任编辑 / 平筠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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