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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城联创”指挥部通报“百日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情况
又有6名“路长”被批评
喜盈门中心店门前、大商新玛特门前、客运中心站周边交通秩序混乱
7月26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通报7月21日至22日对市中心城区“百日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治理效果较为明显,但部分重点整治区域依然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马路市场、非法营运、乱贴乱画小广告等情况。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再次点名批评了6名“路长”,即分包路段的处级干部。
3家单位
门前“三包”措施落实不到位
3家单位因门前“三包”措施落实不到位、动员不充分、行动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受到通报批评。这三家单位和“门前三包”路段检查情况分别为:乐山大道喜盈门中心店门前秩序混乱,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慢车道,环境卫生较差,超市占道私自搭建销售场地,堵塞交通(责任单位:喜盈门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大道大商新玛特门前交通拥堵,占道经营严重,环境卫生较差,非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责任单位:大商新玛特商场);雪松大道客运中心站周边非法营运三轮车聚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卫生保洁不及时(责任单位:市客运中心站)。
彻底清理清除遗留问题
此次检查,综合评价好的路段及分包领导分别是:
驿城区:骏马路(中华大道-练江大道段),分包领导张二林;文明大道(中华大道-练江大道段),分包领导宋建平;练江大道(文明大道-置地公园北门大道段),分包领导任国全。
市经济开发区:文明大道(文化路-洪河大道段),分包领导刘磊;天中山大道(雪松大道-通达路段),分包领导周炎。
市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京广铁路以西),分包领导殷剑。
综合评价差的路段及分包领导分别是:
驿城区:十三香路(纱北路-置地大道段)沿街门店店外经营严重、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卫生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刘新太,分包单位:区农办、区农联社);交通路(天中山大道-乐山大道段)交通秩序混乱,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分包领导:刘华冰,分包单位:区计生委);天顺路(白桥路-向阳街段)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卫生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王月红,分包单位:区总工会)。
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路(置地大道-开源大道段)存在店外经营现象,慢车道和人行道卫生保洁不及时(分包领导:宋之华,分包单位:区计生委、民政局、质监局);纬二路(乐山路-经一路段)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卫生状况差(分包领导:晁纯禄,分包单位:区拆迁安置办、土地分局)。
市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京广铁路-中原路)金桥社区附近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沿途有垃圾堆露天堆放(分包领导:魏领,分包单位:管委会招商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市“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三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彻底清理清除前期整治阶段遗留问题,防止反弹。对存在问题较多,疲于应付,被点名通报批评的单位及责任人,要引起足够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责任路段存在的治理难点、弱点问题,迅速改变工作落后状况,并将整改情况于3日内书面报送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强化督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确保市中心城区“百日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检查评分情况
一、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1.主次干道考核:市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0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 70分,市环卫处60分。
2.背街小巷考核:金河街道81分,西园街道78分,金桥街道76分,橡林街道73分,人民街道71分,金山街道70分,雪松街道68分,老街街道66分,东风街道65分,新华街道63分,南海街道60分。
二、占道经营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市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78分,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72分,驿城区综合执法局69分。
三、机动车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西园公安派出所78分,胡庙公安派出所76分,东风公安派出所75分,东高公安派出所73分,老街公安派出所70分,金桥公安派出所69分,南海公安派出所67分,雪松公安派出所65分。
四、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金桥街道81分,西园街道78分,金山街道77分,老街街道75分,橡林街道74分,雪松街道73分,东风街道72分,南海街道70分,新华街道68分,人民街道65分,金河街道63分。
五、街道两侧建筑物清洁清理评分排序如下:
金山街道79分,金河街道77分,橡林街道75分,金桥街道73分,西园街道71分,人民街道70分,老街街道68分,雪松街道66分,新华街道64分,东风街道61分,南海街道60分。
六、园林绿化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市园林绿化处76分,开发区住建局64分,驿城区住建局60分。
七、广场公园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高铁广场85分,置地公园78分,火车站广场72分,天中广场70分,南海公园68分,世纪广场65分。
八、户外广告管理评分如下:
市城建监察支队78分。
九、路灯亮化管理评分如下:
市供电公司华宇路灯管理处64分。
十、夜市露天烧烤管理评分排序如下:
驿城区综合执法局65分,市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63分,市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60分。
十一、营运秩序管理评分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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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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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