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道路运输市场开展“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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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5,市运管局运政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走上街头,在市中心城区各条道路的隔离护栏上悬挂“打击非法营运,维护正常运输秩序”等宣传标语,拉开了市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百日综合整治”活动拉开序幕。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后,市运管局高度重视,根据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市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百日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靖玉彬任组长的市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百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分四个阶段对中心城区运输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整治。

规范城市公交综合管理。根据市中心城区的发展需要,合理规划、调整市中心城区公交站亭和出租车停靠站点的布局;适时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公交站点,对现有城市公交线网布局及时进行实地勘察,根据冷热线路适时进行局部调整,适当增加热线的发车班次;加大公交车发车密度,利用科技手段灵活调度车辆,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强化对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车容车貌和站容站貌的日常管理,提高城市公交综合保障服务水平。

规范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的管理。对市中心城区所有出租汽车进行一次全面的例行审验,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所持有的“从业资格证”进行重新登记,对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重新核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监督卡”,做到“一证一卡”,严防“一卡多用”现象的发生。对不符合出租汽车从业条件的人员,责令所属公司坚决予以清退。

规范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行为。对辖区内由市中心城区发往周边的农村客运班车进行全面规范。重新对途经市中心城区的农村客运班车进行全面审核,并对途经市中心城区的农村客运班车停靠站点进行明确标识,发挥农村客运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农村客运班车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并按审批的线路行驶,严禁农村客运班车途经市中心城区随意停靠,兜圈绕圈。

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继续打击市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各类非法营运行为,重点对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线路沿线、医院、商场、学校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建档,重点查处私家车、租赁轿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对原有批准保留的营运三轮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报废一辆,注销一辆,逐步取缔市中心城区各类三轮车营运行为;对非法营运证据确凿的私家车、租赁轿车、三轮车要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

治理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针对周边县城部分出租汽车长期在市中心城区异地驻点经营、违规从事班线运输经营以及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在经营过程中拒载、拼客、议价、拉长弃短、在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将出租汽车违规经营信息抄告至市运管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和出租汽车所属公司,作为对出租汽车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整治客运班车违规经营行为。凡途经市中心城区的所有客运经营车辆必须做到“车归站、人归点”,对市中心城区客运经营车辆的监管以源头管理为主,流动检查为辅,要充分发挥驻站监管室的源头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力求把客车违规经营行为消除在站内。针对途经市中心城区客车随意停靠、违规组客等违规经营行为,要落实片区管理、责任到人、流动检查、重点监管的工作方式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市中心城区客运车辆规范经营。

通过综合整治,达到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依法逐步取缔市中心城区三轮车载客运营,遏制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行为,实现市中心城区道路运输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管理机制科学完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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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 / 刘钊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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