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消协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点击量:15817

市消协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提醒市民避免“踩坑”

年年“3·15”,今又“3·15”。记者昨日从市消协获悉,2022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8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6300人次。

为给消费者以提醒,避免生活中的“坑”;给经营者以警示,规范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环境,3月13日,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电视购物退款难 消协组织“巧”维权

【案情简介】2022年2月11日,70多岁的曹先生通过电视购物广告订购了一部老年手机,货款由快递员代收,回家后发现手机无法充电,售后电话不通。

【调查处理】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拨打该外地经销商售后电话仍然无法接通,决定联系代收货款的驻马店某速递公司,查看货款是否汇走。经过多方联系沟通,速递公司积极配合并将手机收回,货款全部退还消费者。

案例二:婚介信息有隐瞒 消协介入获退款

【案情简介】2022年1月12日,西平县消费者王先生在该县某婚介公司交纳会员费1688元。公司为其介绍了一名对象并告知没有整容经历。经过几天相处,王先生发现该对象整过容,认为经营者服务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款。

【调查处理】西平县消费者协会向该公司出示了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经营者认可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经营者退还王先生会员费1688元。

案例三:未成年人大额消费需确认无效交易行为应避免

【案情简介】2022年7月21日,消费者闫女士12岁的女儿私自用600元压岁钱在确山县靖宇广场对面一手机店购买二手苹果手机一部,闫女士发现后联系经营者退款遭拒。

【调查处理】确山县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双方各执一词:经营者认为看不出当事人未成年,手机价格公道且没有质量问题。闫女士拿出女儿的身份证,认为商家的行为不符合正常交易行为。县消协指出,把手机卖给12岁女孩明显不妥,店家应承担主要责任,父母没尽到监护职责也有过错。最终经过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货退款。

案例四:责任认定存争议 购买轮胎和安装需注意

【案情简介】2022年4月11日,遂平县消费者周先生称其于3月5日在县城某轮胎店购买了4个轮胎,3月6日找熟人安装到自家货车上。当天中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有3个轮胎漏气,为此花费救援费用1100元。周先生要求商家为其免费更换3个问题轮胎,并补偿其损失1100元。

【调查处理】商家表示轮胎是合格产品,跑气是因为安装不专业所致,周先生不愿意花钱去送检。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遂平县消费者协会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五:面包吃出异物 消协调解获赔偿

【案情简介】2022年10月27日,确山县消费者李女士购买的蜂蜜面包吃出一个类似钢丝球的异物,她认为自己的健康受到侵害,要求蛋糕房依法赔偿。

【调查处理】确山县消费者协会通过研判,认为钢丝球非人为故意添加。商家承认该面包是自己生产,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过两轮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赔付李女士500元。

案例六:钢化玻璃“自爆”消协介入免费更换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2日,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其于2020年5月6日在西平县某门窗专卖店购买了2万元的阳台钢化玻璃落地窗。2022年8月23日,玻璃发生爆裂,张女士认为窗户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免费更换。

【调查处理】西平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营者表示,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自爆率,现有技术无法完全解决,但也不排除外力造成,所以只愿意承担一半责任。经过宣传讲解消法知识,最终经营者同意免费为张女士更换落地窗钢化玻璃。

案例七:减肥产品造损害 消费者获赔偿

【案情简介】2022年4月12日,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他于2022年3月在正阳县某医美公司购买了500元的“COCO减脂小金豆儿”,服用后身体出现严重不适,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则表示该商品系公司分立合并前的店员个人销售行为,且该店员已离职,不愿赔偿。

【调查处理】正阳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范围不含减肥类等保健食品的销售,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并与正阳县消费者协会一起进行了消费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损失2000元。

案例八:春节期间澡票限用 消协认定“无效”

【案情简介】上蔡县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其于2021年9月在某洗浴中心花费100元购买澡票30张。2022年1月17日去消费时,发现该洗浴中心声明春节期间澡票停用,洗浴需现金支付。

【调查处理】经过调查,上蔡县消费者协会认为张女士投诉情况属实。经过教育与调解,该洗浴中心撤除不合理声明,同意消费者春节期间可以继续使用澡票消费。

案例九:家装地坪受损失 消协介入获赔15万元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22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新蔡县城某建材公司一次性购进200多立方米商混土建地坪,并在上面加盖了其他建筑,累计花费近15万元。公司承诺3年内不会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半年后,地面出现起泡起皮现象,李先生要求赔偿损失16万元。

【调查处理】新蔡县消协与被投诉公司进行了现场确认,该公司承认确系其使用不合格黄沙所致,但黄沙的经营方也应承担责任。县消协一方面支持李先生委托第三方对其商混土进行司法鉴定,同时积极调解。最终,该公司和黄沙经营方共同向李先生赔偿15万元。

案例十:培训机构退费难 消协介入获解决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市区的李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于2021年在市区文明大道某艺术学校缴纳了4080元培训费,因担心疫情一直未让孩子去上课。现在孩子转学,要求退还培训费,学校告知只能退给剩余课程学费且需扣除20%手续费。

【调查处理】在接到转办件后,驻马店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向双方进行了核实并调解。最终,该艺术学校同意退给消费者1360元剩余课程学费,之前送出的舞蹈衣、鞋子、袜、书包、玩具等都送给消费者,不再收回,消费者表示满意。全媒体记者刘金霞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 / 刘洁琼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驻马店市2022年度纳税百强企业排名出炉

下一篇:李跃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