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护民生 优环境”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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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挤压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活动空间,推动形成打击抗拒执行的“合围”之势,9月9日,泌阳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公安局共同开展“护民生 优环境”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长期下落不明、故意逃避责任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2018年8月29日,张某以收粮食为由与泌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27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29日,月利率为10.33‰。同日,康某甲、康某乙、张某丙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到期后,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后泌阳农商行诉至泌阳法院并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尝试通过电话、微信、走访调查等方式与被执行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始终躲避执行、对抗执行,一时间案件陷入困境。

在本次行动中,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泌阳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干警快速锁定康某甲地理位置,并对其依法拘传。执行干警趁热打铁,耐心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得失,最终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引导及司法拘留的有力震慑下,康某甲当场偿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泌阳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护民生 优环境”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已执结案件7件,其中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标的7.9万元,拘留3人。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坚决以高压态势形成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阻碍执行等行为的有力震慑,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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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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