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摆拍“直播绑架、贩卖器官”,四人编造谣言被行拘

    点击量:2058

数字时代,网络谣言已成为威胁社会秩序与公众信任的隐患,一些自媒体博主通过刻意的场景设计、脚本化的角色演绎,制造“视觉冲击”博取网民关注,最终实现引流带货、非法牟利的目的。

近日,贵州毕节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自媒体博主视频直播称“施老七拿钱赎人”,画面显示两名男子驾车捆绑、挟持一名女子,并扬言将其贩卖至境外实施器官贩卖。

该视频引发部分网民恐慌,并有网民报警。

该账号随后又与网民“施老七”账号连麦,公开喊话线下见面实施暴力,误导网民关注,进一步加剧不良影响。

经查,涉事四人之间并无实质矛盾纠纷。

所谓“绑架”“贩卖器官”等内容,实为四人为“博取流量”“方便直播带货”而故意摆拍制造恐慌,属于虚假信息。

该直播内容的迅速传播,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违法行为人施某某、陶某、明某、张某某等四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小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上一篇:57.1%受访大学生呼吁建立健全促进公平就业的法律法规

下一篇:层层分包,农民工“欠薪”谁“买单”?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