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摊上侵权官司?法官教你如何避免“踩雷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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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普通销售者,你们是不是应该起诉侵犯商标权的生产厂家?”

“我们进货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这是侵权商品,我也是受害者。”

“店面一年的利润还不到3万元,你们这个赔偿要求我担负不起。”

……

4月22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面对一家知名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的指控,辉县一家烟酒店在辩诉中处处透露着“委屈”。

法律意识淡薄,小商户频频坐上知产案件“被告席”

去年8月份,上述知名酒企发现市场上有销售使用该公司商标的产品后,将辉县市一家烟酒店告上了法庭,认为烟酒店的行为损害了其品牌市场声誉和影响力,侵害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请求判令该烟酒店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后,最终双方同意进行庭下调解。然而,尽管案件没有当庭宣判,但作为被告的烟酒店老板和他的代理律师心里都意识到,这次的赔偿肯定是躲不过去了。

近年来,随着各级市场主体的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大量增长。其中有很多与日常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案件,比如蛋糕店里做成知名卡通形象的蛋糕、超市街边卖的儿童玩具使用了知名卡通形象等等,更是在无知无意中便摊上了侵权官司。

“这类案件往往标的额较小,原告因为取证困难等各种综合因素,一般都是直接批量起诉终端销售者,例如烟酒零售商等个体经营者。而这些被告很多都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陷入官司当中。”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马兵务提醒说,经营者在日常进货时,要注意查看供货商是否具有出售该类正品品牌商品等合法授权材料,避免“踩雷入坑”。

直播“庭审说法”,营造公平、透明法治营商环境

“针对一些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缺乏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等,我们希望通过选取典型案例以庭审直播形式进行‘庭审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新乡中院有关负责人说。在第20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新乡中院通过开展线上“庭审说法”,唤醒市场主体经营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让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杜绝假冒和侵权产品规范经营,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了强化知识产权商标纠纷诉源治理,做好纠纷预防和普法工作,新乡中院知识产权庭鉴于集中式维权诉讼的被告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了解不足,结合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分类制作《商标侵权案件温馨提示卡》《著作权侵权案件温馨提示卡》,与应诉手续一并送达被告。

提示卡对当事人困惑较多的共性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附相关法条说明和典型案例,为当事人规范经营和应诉活动提供法律指导,通过充分释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也避免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再次发生侵权行为。

该院还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进诉源治理,借助新乡市挂牌成立中国(新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动和执法协作,建立诉前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此同时注重加强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搞好诉前调解,最大化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虎成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通讯员 韦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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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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