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11805
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宋永亮 文纪平)“腊八祭灶,年下来到”,事隔多年之后又回到自己“家”中能够“安心喝碗粥”,上蔡县邵店镇李某激动得老泪纵横,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方努力,才使他不再居无定所,1月26日他拉住干警的手舍不得放下。
李某现年78岁,1992年分家时,给了长子堂屋三间和厨房一间,给了次子李某某汽车一辆,李某某继承长子房屋之外的一切财产与债务。然而,事后李某某并没有偿还家庭债务,反而把父亲李某骗出了四间门面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禁止任何人侵占和哄抢长期居住的四间房屋,在其他人侵占的情况下,李某夫妻有权排除妨碍,要求侵占人停止侵害其财产权益。李某上诉法院后很快胜诉,法院要求李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从李某居住的四间房屋内搬出,将房屋交由李某夫妻管理使用。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履行从该房屋中搬出的义务,2014年9月,李某夫妻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时,发现李某某的儿子除了争议的房屋外,并没有其他房屋居住(婚礼在此屋举行),同时李某某儿媳在该房屋西侧养殖的大量蘑菇即将收获。如果按判决强制执行,不仅会造成李某某儿子媳妇和孙子无法正常生活,还会导致即将成熟的蘑菇损失惨重。基于双方的特殊关系,干警邀请村干部(也是李某某的舅舅)参与调解,经过从亲情、道理、法律多角度沟通,经过半天努力,终于达成协议,李某某的儿子媳妇把李某夫妻接到争议的房屋内居住并负责二老日常生活。李某当即搬回老屋,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平筠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