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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玉堂 王艳)“这个车是俺买村里邻居的,因为都是一个村的,就没过户。原来不懂法,总觉得拖着不交罚款又不是啥大事,没想到,交警会找到原车主和俺,这可摊上大事了,咱做人得讲信用,对吧。”正阳县村民姜某如是说。
原来 ,姜某和方某是邻居,方某将自己的豫QDMXXX卖给了姜某,当时只签订了买卖协议,双方没有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变更所有人。姜某买车后共实施交通违法34次,应缴纳罚款890元,但是姜某一直没有按时审车、按时处理交通违法。
自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交通违法数量较大的车辆进行了专门催告,方某(在外务工)的父亲接到邮寄催告后,他就找到了姜某,姜某以自己没有收到交通违法催告为由,不愿意去交罚款。
无奈之下,方父和民警一起找到姜某,民警向其耐心解释,因双方当初没有按照规定在二手车交易后变更车辆所有人,买家交通违法如不按时缴纳,将会申请法院对原车主进行强制执行。当姜某了解到如果自己不缴纳罚款,还会对邻居方某造成巨大影响,性格直爽的姜某立即对民警表明自己的态度,自己愿意去交警大队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能因为这事毁坏自己和邻居多年的感情。
于是,日前,姜某带着双方签订的二手车转卖协议,来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按规定处理了交通违法,并缴纳了罚款,消除了交通违法记录,姜某和方某家人双方重新握手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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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文慧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