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2015年度计生奖扶和特扶对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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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2015年度计生奖扶和特扶对象
资格确认与往年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

驿城区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豫人口[2011]81号、《河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豫人口[2008]128号、《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豫人口[2011]80号、《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 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15年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与2005-2014年度奖扶对2008-2014年特扶对象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对参与调查审核的工作人员组织培训,掌握奖扶、特扶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口径,用好政策规范,减少工作偏差,确保此项工作不出误差,让群众满意。

二、进一步抓好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政策宣传、咨询、宣讲等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1、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做好60周岁以上奖扶对象目标人群和49周岁以上特扶对象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工作。往年漏登的目标人群均需补充登记,往年已上报因生育问题的不再重复上报。
 2、新增对象资格确认:要严格执行“本人申报、村级审核、区级确认、公开公示”的规范程序。
3、往年对象的年审:乡村干部要与每一名奖(特)扶对象见面并签字,按照“谁年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往年对象100%年审到位。已享受对象在上一年度死亡或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出处理,要填写《退出审批表》,并报区人口计生委。
4、村级要认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做好评议会议记录,杜绝走过场。
5、规范三级三榜公示,每榜十天,公示张贴到申请人所在村、组人群集中的地方,并拍照留存。
6、各乡镇、街道必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所有审核合格的对象材料填写完善后,统一报送到区人口计生委奖扶办。
7、区人口计生委在2015年1月下旬,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两扶对象名单逐一进行审核。

 四、进一步严格考核,确保目标人群的准确率
要求各乡镇、街道初审新增对象准确率达到100%,年审准确率达到100%,凡市、区两级复核确认准确率降低一个百分点,按考核办法扣利益导向平时考核分5分,直到扣完为止。发现上报一例不符合政策的扣乡镇街道年终考核总成绩1分。

                                    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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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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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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