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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王璐 胡昕 通讯员 秦玉川
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坚持生态检察系统观念,通过创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生态治理协作机制,将生态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形成打击与预防、惩治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创设“绿益朗陵”环资检察文化品牌,成立“绿益朗陵”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了一套具有确山检察特色、符合工作实际的办案机制,环资类检察建议数量同比上升100%,累计督促清理危险废物1000余吨、收缴生态修复金300余万元、建设生态林修复基地200余亩、补植树苗2000余棵,确山县检察院打造环资检察文化品牌,探索一体化履职的做法,获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等上级部门肯定。
成立驻马店市首个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建立畅通“府检联动”机制,强化环境资源检察案件立案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化环境资源检察领域“行刑衔接”机制,确保责任无遗漏;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阅“两法衔接”平台案件信息,深挖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先后与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聘任15名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业务骨干为检察官助理,为案件办理常态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形成保护公益的深度共识和强大合力。
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对于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搜集证据,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延伸到审查逮捕阶段,为高质量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供先机;深化“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注重强化联合会商、信息互享、智慧协作,建立专项生态修复基金账户,并与县林业发展中心、石滚河镇政府等共同建立生态林修复基地,同时推动形成“生态修复+社会监督”公益服务机制,为生态工作提供保证。(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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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驻马店广视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