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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燕)重阳节临近之际,中消协官网发布重阳节消费提示。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保健食品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尤其受到老年人的青睐。中消协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四点。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为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
谨防虚假夸大宣传: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
远离私下推销: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推销信息。
理性明白消费: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不仅需要避开各种消费“陷阱”,也需要消费者充分了解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知识,准确把握自身状况及客观需求,从而选择适合自身所需的保健食品。
《扬子晚报》2023年10月23日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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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